产品详情
1.RHZK6.8/C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3C消防认证符合XF124-2013《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186马6019科6936】标准要求;气瓶整体技术性能符合GB28053-2023《铝合金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使用标准;
2.呼吸器功能配置:配备压力平视显示装置
3.气瓶参数:公称容积6.8L,公称工作压力应为≥30MPa,水压试验压力应为≥50MPa,最小爆破压力应为≥102MPa,气瓶的设计使用寿命为15年;气瓶阀门配备双面显示压力表,并具有防自锁功能。
4.高强度复合材料阻燃背板,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能快速、方便地穿戴和卸除空气呼吸器,具备重量轻、抗热辐射、耐磨损撕裂等性能,背板为腰部可旋转结构,承重腰板可摆动,腰部能够均匀有效分布呼吸器的重量,使人员佩戴感觉轻便,腰带上有供气阀固定座。
5.RHZK6.8/C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3C消防认证主要技术性能要求:
5.1佩戴质量:呼吸器的佩戴质量不应大于11kg(气瓶压力30MPa时);
5.2整机气密性能:呼吸器在气密性能试验后,其压力表的压力指示值在1min内的下降不应大于2MPa;
5.3动态呼吸阻力:在重型劳动强度下,在30MPa~2MPa范围内,以呼吸频率40次/min,呼吸流量100L/min呼吸,呼吸器的全面罩内应始终保持正压,且吸气阻力不应大于150Pa,呼气阻力不应大于615Pa;在2MPa~1MPa范围内,以呼吸频率25次/min,呼吸流量50L/min呼吸,呼吸器的全面罩内应保持正压,且吸气阻力不应大于165Pa,呼气阻力不应大于545Pa;
5.4耐高温性能:呼吸器在高温试验后,各零部件应无异常变形、粘连、脱胶等现象;以呼吸频率40次/min,呼吸流量100L/min呼吸,呼吸器的全面罩内应保持正压,且呼气阻力不应大于475Pa;
5.5耐低温性能:吸器在低温试验后,各零部件应无开裂、异常收缩、发脆等现象;以呼吸频率25次/min,呼吸流量50L/min呼吸,呼吸器的全面罩内应保持正压,且呼气阻力不应大于465Pa;
5.6静态压力:静态压力不应大于140Pa;
5.7警报器性能:气动警报器内置于压力表管路内,并有橡胶套保护,当气瓶压力下降至(5.5±0.5)MPa时,应发出持续声响警报,连续声响警报至少应以90dB(A)的声强持续15s,,从警报启动至气瓶压力降至1MPa为止,警报器平均耗气量不应大于2.9L/min;配备智能压力表,具有SOS手动呼救及位移报警功能,侦测人体运动状态,人员停止移动 30 秒后,自动开启声光报警。
5.8减压器性能:在30MPa~2MPa范围内,减压器输出压力0.6-0.75Mpa,减压器输出压力调整部分应设置锁紧装置,减压器输出端应设置安全阀;
5.9安全阀性能:安全阀的开启压力与全排气压力应在减压器输出压力最大设计值的110%~170%范围内,安全阀的关闭压力不应小于减压器输出压力最大设计值;
5.10耐热辐射性能:呼吸器的全面罩内应始终保持正压,吸气阻力不应大于175Pa,呼气阻力不应大于515Pa
6.压力平视显示装置技术要求:
6.1一般要求:采用无线连接(发射装置与显示装置的配对应具有),装置不应妨碍佩戴者的视线和头部的转动,且无论头部是否摆动,佩戴者都应看到LED的工作状态;
6.2显示方式:1.面罩内采用LED显示方式,当气瓶压力在30MPa~10MPa时,绿灯常亮;当气瓶压力在10MPa~6MPa时,黄灯常亮;当气瓶压力在6MPa以下时,红灯一直闪亮;当压力平视显示装置的电源处于低电压时,黄灯一直闪亮(供电容量应能维持压力平视显示装置在绿灯常亮工作状态下至少2h);当发射装置与显示装置配对时,蓝灯一直闪亮;当配对成功后,蓝灯应熄灭;
7. 防爆性能符合GB3836.1-2010、GB3836.4-2010中ExibIICT4级的规定,外壳防护等级IP68,使用温度在-30至+60℃之间。
8. 全面罩总视野保留率≥79%,双目视野保留率≥64%,镜面透光率≥92%,吸入空气中二氧化碳含量≤0.88%。
9. 气瓶保护:在气瓶的上端和底部使用半球形橡胶皮套进行保护;对整个气瓶瓶体用芳纶阻燃布料制成保护套(颜色为藏青色或橘红色)进行整体保护,并在保护套上缝制2圈黄银黄反光标识,根据业主需求提供印字服务(字体字号及颜色按灭火战斗服印字标准)。
10. 铭牌及包装要求:产品应有中文铭牌,铭牌内容应符合该产品标准要求,应包含产品名称、供应商、生产日期和重要参数等信息。提供专用器材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