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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级防火卷帘( 双轨无机折叠提升式)
由特级防火帘面、防火电动卷帘门机、护罩、底座、控制箱、按钮盒、双卷轴、双导轨、底托等组成,适应于洞口跨度小于16 米的直线型安装场所,可替代防火墙。
主要特点
1.电动、自动、手动和联动控制。
2、相序自动检测,防反转、缺相、过流等。
3、可提供一步降、中停受控二步降、自动中停二步降三种运行方式,中停时间采用微电脑学习方式智能控制。
4、控制器内置上行、停止、下行调试开关,调试更加方便。
5.电子按钮盒具有自解锁功能和逃生指示。
6.的装饰底托,保证装修效果,提升防火性能。
7、可选配外置速放装置、电机蓄能机构、控制箱蓄能单元。
8、帘面、导槽、底托等可以根据用户要求采用不同材质。
8.1.1 长机库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的规定。I、II类飞机库的消防电源负荷等级应为一级,Ⅲ类飞机库消防电源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8.1.2 当飞机库设有变电所时、消防用电的正常电源宜单独引自变电所;当飞机库远离变电所或难以取得单独的电源线路时,应接自飞机库低压电源总开关的电源侧。
8.1.3 消防用电设备的双路电源线路应分开敷设。
8.1.4 采用TT接地系统、TN接地系统装设剩余电流保护器时,或上一级装设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时,低压双电源转换开关应能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
8.1.5 飞机库低压线路应按下列规定设置接地故障保护:
1 变电所低压出线处,或第二级低压配电箱内应设置能延时发出信号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其报警信号应引至消防控制室,对不设消防控制室的Ⅲ类飞机库,应引至值班室。
2 插座回路上应设置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瞬时切断电路的漏电保护器。
8.1.6 当电线、电缆成束集中敷设时,应采用阻燃型铜芯电线、电缆。
8.1.7 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内电源插座距离地面的安装高度不应小于1.0m。
8.1.8 飞机库内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的选用、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有关规定。
8.1.9 消防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
8.1.1 本条为飞机库消防用电负荷分级的具体划分。消防用电设备包括机库大门传动机构、人员疏散应急照明、火灾报警和控制系统、防排烟设备、消防泵等。关于电源的设置,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95中已有较具体的说明。
8.1.2 这里强调的是电源及线路的可靠性,消防用电的正常电源单独引自变电所或接自低压电源总开关的电源侧时,可在飞机库断开电源进行电气检修时仍能保证由正常电源供给消防用电。
8.1.3 两条电源线的路径分开敷设,可减少被同时损坏的几率。
8.1.4电源线路发生接地故障或其他某些故障可导致中性线对地电位带危险电位,当在飞机库内进行电气检修时,此电位可引起电击事故,也可因对地打火引起爆炸或火灾事故。因此两个电源倒换处的开关应能断开相线和中性线,以实施电气隔离,消除电气检修时的电击和爆炸火灾事故。
8.1.5 接地故障可引起人身电击事故,也可因电弧、电火花和高温引起电气火灾。由于其故障电流较小,熔断器、断路器等过流保护电器往往不能有效及时地将其切断。剩余电流报警器,以其高灵敏度的动作性能,可靠和及时地发现接地故障。插座问路上30mA瞬时剩余电流保护器用作防人身电击兼防电气火灾。
8.1.6 铝导体极易氧化,氧化层具有高电阻率使连接处电阻增大,通过电流时易发热。铜、铝接头处容易形成局部电池而使铝表面腐蚀,增大接触电阻。加上其他一些原因,铝线连接如处理不当很易起火,而铜线的连接接头起火的危险小得多。电缆的绝缘材料阻燃,可减少火势蔓延危险。
8.1.7 燃油蒸气相对密度较空气大,易积聚在低处,而插座在接用电源时易产生火花,因此即便在1区和2区外的区域内,插座的安装高度也不宜小于1.0m,以策安全。
8.3.1 在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应设置泄放飞机静电电荷的接地端子。连接接地端子的接地导线宜就近连接至机库接地系统。
8.3.2 飞机库低压电气装置应采用TN-S接地系统。自备发电机组当既用于应急电源又用于备用电源时,可采用TN-S系统;当仅用于应急电源时宜采用IT系统。
8.3.3 飞机库内电气装置应实施等电位联结。
8.3.4 飞机库的防雷设计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
8.3.1 泄放飞机机身所带静电电荷的接地极接地电阻不大于l000Ω即可,一般情况下接地端子均设置在多功能供应地井内,近些年来国内外维修机库中越来越多地采用可升降式地井,还装有丰富的数据接口,地井内设有公共接地排,已不单单具有防静电接地功能,应遵照有关共用接地的要求。
8.3.2、8.3.3 TN-S系统的PE线不通过工作电流,不产生电位差;等电位联结能使电气装置内的电位差减少或消除,它对一般环境内的电气装置也是基本的电气安全要求,它们都能在爆炸和火灾危险电气装置中有效地避免电火花的发生。对于低压供电的建筑,总等电位联结可消除电源线路中PEN线电压降在建筑内引起的电位差,PE线和N线必须在总配电箱内即开始分开。
关于飞机库应急发电机电源装置采用IT系统的规定是引用国际电工标准《应急供电》IEC 364-5-56:2002的第561.1及
561.2节,在短路故障中绝大多数为接地短路故障,而IT系统在发生次接地短路故障后仍能安全地继续供电,提高了消防应急电源持续供电的可靠性。由于我国一般工业与民用电气装置采用IT系统尚缺乏经验,因此条文采用了“宜”这一用词。
8.3.4 飞机库的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91(2000年版)的有关规定。防雷等级的确定,应根据机库的规模、当地雷暴气象条件计算数据来确定。
8.4.1 飞机库内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内设置的火灾探测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屋顶承重构件区宜选用感温探测器。
2 在地上空间宜选用火焰探测器和感烟探测器。
3 在地面以下的地下室和地面以下的通风地沟内有可燃气体聚集的空间、燃气进气间和燃气管道阀门附近应选用可燃气体探测器。
8.4.2 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内的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器及通讯装置距地面安装高度不应小于1.0m。
8.4.3 消防泵的电气控制设备,应具有手动和自动启动方式,并应采取措施使消防泵逐台启动。
8.4.4 稳压泵应按灭火设备的稳压要求自动启/停。当灭火系统的压力达不到稳压要求时,控制设备应发出声、光信号。
8.4.5 泡沫·水雨淋灭火系统、翼下泡沫灭火系统、远控消防泡沫炮灭火系统和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宜由2个独立且不同类型的火灾信号组合控制启动,并应具有手动功能。
8.4.6 泡沫-水雨淋灭火系统启动时,应能同时联动开启相关的翼下泡沫灭火系统。
8.4.7 泡沫枪、移动式高倍数泡沫发生器和消火栓附近应设置手动启动消防泵的按钮,并应将反馈信号引至消防控制室。
8.4.8 在Ⅰ、Ⅱ类飞机库的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内,应设置手动启动泡沫灭火装置,并应将反馈信号引至消防控制室。
8.4.9 I类飞机库应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宜靠近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并宜设观察窗。
8.4.10 除本节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有关规定。
8.4.1 针对机载油进库维修和飞机价值昂贵的特点,本条规定I、Ⅱ、Ⅲ类飞机库均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屋顶承重构件设感温探测器的目的主要是保护钢屋架,鉴于飞机维修库内空间高大,宜采用缆式感温探测器以便于安装、维护。当屋顶承重构件区不设置泡沫-水雨淋灭火系统时可不设置感温探测器。
2 早期探测火灾可以极大地减少人员、财产损失,飞机维修工作区设置火焰探测器的作用是快速发现燃油火,火焰探测器可采用红外-紫外复合式、多频段式火焰探测器或双波段图像式火焰探测器以减少误报。随着飞机体积和尺寸的增大,在建筑高度大于20.0m的飞机库,可采用吸气式感烟探测器。
3 可燃气管道阀门是可燃气体易泄漏的场所,为此需要设置相应可燃气体探测器。设置规定参见《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 3063-1999。
8.4.2 燃油蒸气相对密度较空气大,易积聚在低处,而火警及通讯装置工作时可能产生火花,因此安装高度不应小于1.0m,以策安全。
8.4.3 同时启动多台电动消防泵会使供电电压过低导致消防泵电动机无法启动,或使消防水管道超压而损坏,故规定逐台启动消防泵。明确提出在消防水泵间就地启停消防水泵,在消防值班室或控制室自动和手动控制。
8.4.4 灭火系统达不到稳定的压力,说明系统发生漏水事故,控制设备应发出信号通报值班人员进行检查找出原因及时维修,恢复灭火系统的正常工作压力。
8.4.5 I类飞机库包括若干套泡沫-水雨淋灭火系统,其保护区应与感温探测器的位置相对应,从而实现分区控制。为保障自动启动泡沫-水雨淋灭火系统的可靠性,宜采用感温探测器与火焰探测器或感烟探测器组合控制。
对飞机库的灭火设计要求是快速反应,快速灭火。美国《飞机库防火标准》NFPA-409(2004年版)第6.2.3条要求翼下泡沫灭火系统30s内控制火灾,60s内扑灭火灾。所以要求自动灭火。
8.4.6 泡沫-水雨淋灭火系统喷出的泡沫被飞机机翼遮挡,所以要同时启动翼下泡沫灭火系统。单独启动翼下泡沫灭火系统时,不要求同时启动泡沫-水雨淋灭火系统。
8.4.8 为及时启动泡沫灭火系统,在机库内应设置手动启动泡沫灭火装置。
8.4.9 I、Ⅱ类飞机库需要在消防控制室内手动操纵远控消防泡沫炮,观察窗的位置要使消防值班人员能看到整个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尽量避免飞机遮挡视线使值班人员无法看到泡沫炮转动的情况。当条件所限不能观察到飞机停放和维修区的全貌时,宜在飞机库内设置电视监控系统,辅助观察飞机停放和维修区。
9.1.1 消防水源及消防供水系统必须满足本规范规定的连续供给时间内室内外消火栓和各类灭火设备同时使用的用水量。
9.1.2 消防给水必须采取可靠措施防止泡沫液回流污染公共水源和消防水池。
9.1.3 供给泡沫灭火设施的水质应符合设计采用的泡沫液产品标准的技术要求。
9.1.4 在飞机库的停放和维修区内应设排水系统,排水系统宜采用大口径地漏、排水沟等,地漏或排水沟的设置应采取防止外泄燃油流淌扩散的措施。
9.1.5 排水系统采用地下管道时,进水口的连接管处应设水封。排水管宜采用不燃材料。
9.1.6 排水系统的油水分离器应设置在飞机库室外,并应采取灭火时跨越油水分离器的旁通棑水措施。
9.1.1 飞机库的消防水源及供水系统要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所有泡沫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同时供水的要求。为保证安全,通常要设专用消防水池。
9.1.2 飞机库消防所用的泡沫液为动、植物蛋白与添加剂混合的有机物和氟碳表面活性剂,如果设计不合理,维修使用不适当,泡沫液会回流入水源或消防水池造成环境污染。
9.1.3 氟蛋白泡沫液、水成膜泡沫液可使用淡水。某些型号也可使用海水或咸水。含有破乳剂、防腐剂和油类的水不适合配制泡沫混合液,因而要对消防用水的水质进行调查、化验,并向泡沫液生产厂商咨询。
9.1.4 飞机维修需要清洗飞机和地面,通常情况下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内设有地漏或排水沟。地漏或排水沟的排水能力宜按消防用水量设计。合理地布置地漏或排水沟可使外泄燃油限制在最小的区域内,以防止火灾蔓延。
9.1.5 当飞机停放和维修区排水系统采用管道时,冲洗飞机及地面的水带油进入管道。故管道内积油及产生油蒸气是难以避免的。在地面进水口处设置水封和排水管采用不燃材料等措施,有助于防止地面火沿管道传播。
9.1.6 设置油水分离器是为了减少油对环境的污染。为防止发生火灾事故,油水分离器应设置在飞机库的室外。油水分离器不能承受消防水量,故设跨越管。
9.2.1 I类飞机库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内灭火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
1 应设置泡沫-水雨淋灭火系统和泡沫枪;当飞机机翼面积大于280㎡时,尚应设翼下泡沫灭火系统。
2 应设置屋架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远控消防泡沫炮灭火系统或其他低倍数泡沫自动灭火系统,泡沫枪;当符合本规范第3.0.5条的规定时,可不设屋架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9.2.2 II类飞机库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内灭火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
1 应设置远控消防泡沫炮灭火系统或其他低倍数泡沫自动灭火系统,泡沫枪。
2 应设置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和泡沫枪。
9.2.3 III类飞机库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内应设置泡沫枪灭火系统。
9.2.4 在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内设置的消火栓宜与泡沫枪合用给水系统。消火栓的用水量应按同时使用两支水枪和充实水柱不小于13m的要求,经计算确定。消火栓箱内应设置统一规格的消火栓、水枪和水带,可设置2条长度不超过25m的消防水带。
9.2.5 飞机停放和维修区贴邻建造的建筑物,其室内消防给水和灭火器的配置以及飞机库室外消火拴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有关规定。
9.2.1 根据欧美等国及国内已建飞机库所设灭火系统状况,参考美国《飞机库防火标准》NFPA-409(2004年版),结合我国国情对I类飞机库的灭火系统给出两种选择,以便设计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经济技术比较后确定。
1 I类飞机库采用泡沫-水雨淋灭火系统。将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内的灭火系统分成若干个分区,每个分区设置一个由雨淋阀组控制的灭火系统,通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雨淋阀动作,使安装在屋面板下的开式喷头喷出泡沫灭火。该系统既可灭飞机库地面油火,冷却屋顶承重钢构件,又可保护工作人员疏散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安全。作为辅助功能的翼下泡沫灭火系统和泡沫枪用于扑灭机翼下和机身内的火,共同组成完整的灭火系统。
飞机机翼面积大于280㎡是等效采用了美国《飞机库防火标准》NFPA-409(2004年版)的数据。翼下泡沫灭火系统和泡沫枪还可以灭初期火灾。
9.9.1 泡沫液泵必须设置备用泵,其性能应与工作泵相同。
9.9.2 泡沫液泵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泵》GB 6245的有关规定,泵的轴承和密封件应符合泡沫液性能要求。
9.9.3 泡沫系统应采用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计量注入式比例混合装置或压力式比例混合装置,以正压注入方式将泡沫液注入灭火系统与水混合。
9.9.4 泡沫灭火设备的泡沫液均应有备用量,备用量应与一次连续供给量相等,且必须为性能相同的泡沫液。
9.9.5 泡沫液备用储罐应与泡沫液供给系统的管道相接。
9.9.6 泡沫液储罐必须设在为泡沫液泵提供正压的位置上,泡沫液储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的有关规定。
9.9.7 泡沫液管宜采用不锈钢管、钢衬不锈钢或钢塑复合管。安装在泡沫液管道上的控制阀宜采用衬胶蝶阀、不锈钢球阀或不锈钢截止阀。
9.9.8 泡沫液储罐、泡沫液泵等宜设在靠近飞机停放和维修区附属建筑内,其环境条件应符合所用泡沫液的技术要求。
9.9.9 控制阀、雨淋阀宜接近保护区,当设在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内时,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9.9.10 常开或常闭的阀门应设锁定装置。控制阀和需要启闭的阀门均应设启闭指示器。
9.9.11 在泡沫液管和泡沫混合液管的适当位置宜设冲洗接头和排空阀。泡沫液供给管道应充满泡沫液,当长度大于50m时,泡沫液供给系统应设循环管路,定期对泡沫液进行循环,以防止其在管内结块,堵塞管路。
9.9.12 在泡沫枪、泡沫炮供水总管的末端或点宜设置用于日常检修维护的放水阀门。
9.9.1 泡沫液泵的流量小,只需一台工作泵。备用泵的型号一般与工作泵的型号相同。可选用一台电动泵和一台内燃机直接驱动的泵。
9.9.2 泡沫液具有一定的腐蚀性,美国3M公司提供的《水成膜AFFF泡沫液技术参考指南》,对泡沫液泵制造材料的选择为:壳体和叶轮可采用铸铁或青铜,传动轴用不锈钢,密封装置用乙丙橡胶或天然橡胶,填料用石棉等。3M公司的试验资料证明,不锈钢对泡沫液的抗腐蚀性较好。
9.9.3 用正压注入的方法将泡沫液经供给管道引入系统是较好的方法,它是利用动量平衡原理调节泡沫液供给量并按比例与水混合。正压型混合器使用安全可靠,能将泡沫液压入水系统的任何主管路中形成泡沫混合液,注入点能够靠近泡沫释放装置,减少了泡沫混合液在管路中的流动时间,有利于实现快速灭火的目的。